中卫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
第一条: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规范地方立法活动,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 加强本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 (2024年3月29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公益诉讼制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山西省地方立法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规范地方立法活动,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及其 审议程序的决定 (1987年2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改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规范人民检察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加强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检察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保障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检察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保障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民事检察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检察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规范地方立法活动,健全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