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快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节约资源,促进清洁生产,保护和改善环境,提高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快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节约资源,促进清洁生产,保护和改善环境,提高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推动传统物流业转型,建立社会化、专业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我省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建水陶(瓷)土资源,传承和弘扬建水千年紫陶文化,促进建水紫陶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建水紫陶产业发展实际,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促进山银花产业高质量发展,壮大地方优势特色产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保护与发展绍兴老字号,提升绍兴老字号品牌价值,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规范石屏豆制品生产经营行为,保证原产地域产品质量和品牌特色,促进石屏豆制品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石屏豆制品产业发展实际,制定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传承发展“枫桥经验”,在高质量发展中推进共同富裕和市域现代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规范村庄规划建设活动,协调空间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提升村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进建设“名士之乡”人才高地,为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提供人才支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促进饮用山泉水产业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本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越剧的保护传承,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