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排污许可管理,规范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污行为,控制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海南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排污许可管理,规范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污行为,控制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海南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数据中心发展和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实际,
第一条:第一条 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发挥民营经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实际,制定本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高质量发展,集聚各方面优秀人才,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建设人才荟萃之岛、技术创新之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体林地和林木流转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经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方便公众生活,提高城乡管理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防治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东坡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利用,彰显东坡文化的历史地位与现实价值,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东坡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海南文化事业繁荣和文化产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第一条 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直线延伸二百米范围内不得设置文身服务场所或者开展文身服务活动。 专业文身机构、提供文身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下同)、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药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林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海南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种业高质量发展,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实际,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