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_徐州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统筹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统筹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性别平等,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和打击走私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合同格式条款的监督管理,防止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交易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规范人参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人参及其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参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参产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促进公平交易,推进廉政建设,保护政府采购参加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社会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根据宪法的规定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保障公众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保护水资源,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发展城市绿化事业,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城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