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决定
第一条: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决定 (2018年12月7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信息共享
第一条: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决定 (2018年12月7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信息共享
第四条:第四条第三款 街道城管和综合执法队(以下简称街道执法队)以区综合执法部门的名义开展综合执法。
第四条:第四条第三款 街道城管和综合执法队(以下简称街道执法队)以区综合执法部门的名义开展综合执法。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监察工作,规范城乡规划监察执法行为,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规范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根据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五章 附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土地资源,维护土地市场秩序,及时制止土地违法行为,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旅游业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云南省旅游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规划土地监察工作,规范规划土地监察执法行为,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保护土地资源,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六章 附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依法规范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