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_
第一条:第一条 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第一条 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保证本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2006年8月4日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四五”普法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实施全省“四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全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规范代表议案提出和处理的程序,做好代表议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江苏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 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2020年3月27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下简称《选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弘扬宪法精神,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彰显宪法权威,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保证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下简称《代表法》)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及时补选出缺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时反映选区或者选举单位的意见和要求,使该选区或者选举单位的权益不受影响,保持人民代表大会的完整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结合自治区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保证全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代表的职权,履行代表的义务,发挥代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