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保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代表的职权,履行代表的义务,发挥代表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健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和工作制度,保障和规范其行使职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管理,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依照三江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一条: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保障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保证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代表的职权,履行代表的义务,发挥代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保证本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