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
第一条: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立法活动,完善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甘肃省地方立法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健全地方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维护法制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健全本市地方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维护法制统一,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的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山西省地方立法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七章 附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使罢免和补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健全地方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维护法制统一,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健全地方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维护法制统一,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参照《甘肃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健全地方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维护法制统一,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立法活动,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