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_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防御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包括天气、气候灾害和气象次生、衍生灾害。 天气、气候灾害,是指因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防御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包括天气、气候灾害和气象次生、衍生灾害。 天气、气候灾害,是指因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防治长江水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规范收费公路的管理和收费行为,维护收费公路使用者和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 (2008年1月19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林地的保护管理,保障林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加强河口滩涂管理,保障河道行洪纳潮,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河口滩涂资源,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 文明的城市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节约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第一条 〔立法宗旨〕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和保障残疾人的人格尊严,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太湖水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太湖水质,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和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