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_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规范行业协会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规范行业协会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六条:第六条 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计算机信息网络、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烟草广告。 禁止设置户外烟草广告。在本条例生效前已经批准设立的,应当在1999年12月31日前清除。 第七条 深圳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提高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维护乘客、驾驶员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气象灾害的防御,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促进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出租车行业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维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促进技术转移,推动技术创新,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