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先整理材料,再由律师评估
律师接案入驻
律秤网公众号二维码

关注律秤网公众号

查看法律指南、工具入口和案情整理服务。

律师登录
律秤网

律秤网

法律服务与案件评估

首页找律师法律指南案例法规用工具关于我们
开始案情梳理400-886-0612
首页找律师法律指南案例法规用工具关于我们
开始案情梳理律师接案入驻律师登录
关注公众号
律秤网公众号二维码
400-886-0612
开始案情梳理
律秤网

律秤网

围绕常见法律问题、工具测算和案件整理,帮助用户先把事实说清楚,再提交给律师进一步评估。

服务入口

  • 常见法律问题
  • 法律指南
  • 找律师
  • 案例法规
  • 法律工具

关于律秤网

  • 平台介绍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联系方式

  • 咨询热线:400-886-0612
  • 服务时间:工作日 9:00-18:00
  • 提交案件

参考资源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裁判文书网中国法院网中国政府网

Copyright 2026 律秤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2025156482号苏公网安备32050802012238号
法规列表

法规详情

最高人民法院_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

民事·法律·未知机构

正文

第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以下商标案件:
1.不服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或者裁定的案件;
2.不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有关商标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
3.商标专用权权属纠纷案件;
4.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
5.商标专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6.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件;
7.申请诉前停止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
8.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案件;
9.申请诉前证据保全案件;
1
0.其他商标案件。

第二条 本解释第一条所列第1项第一审案件,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确定其辖区内有关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本解释第一条所列第2项第一审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确定管辖。
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第三条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就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请求处理,又向人民法院提起侵犯商标专用权诉讼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四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前受理的案件,于该决定施行后作出复审决定或裁定,当事人对复审决定或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五条 除本解释另行规定外,对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前发生,属于修改后商标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第
(二)、
(三)、
(四)项、第十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所列举的情形,商标评审委员会于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作出复审决定或者裁定,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政案件,适用修改后商标法的相应规定进行审查;属于其他情形的,适用修改前商标法的相应规定进行审查。

第六条 当事人就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时已满1年的注册商标发生争议,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裁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适用修改前商标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提出申请的期限处理;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时商标注册不满1年的,适用修改后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提出申请的期限处理。

第七条 对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前发生的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于该决定施行后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或者保全证据措施的,适用修改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第八条 对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前发生的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于该决定施行时尚未作出生效判决的,参照修改后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 除本解释另行规定外,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人民法院受理的商标民事纠纷案件,涉及该决定施行前发生的民事行为的,适用修改前商标法的规定;涉及该决定施行后发生的民事行为的,适用修改后商标法的规定;涉及该决定施行前发生,持续到该决定施行后的民事行为的,分别适用修改前、后商标法的规定。

第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已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人民法院仍应当就当事人民事争议的事实进行审查。

关于律秤网

律秤网®是一个 AI 法律服务平台,专为个人和中小企业设计,帮助用户快速理解法律问题,并智能匹配合适的律师资源。平台运用 AI 技术和大数据分析,对用户需求进行梳理,识别潜在风险,并高效连接专业律师,为法律咨询提供可靠支持。平台重视用户隐私与信息安全,让用户在使用过程中更加放心。律秤网让法律服务变得更高效、更清晰、更安心,让用户遇到问题时不再迷茫,帮助用户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提供可信赖、专业、便捷的法律支持。

基础信息

效力状态: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2002-01-09

创建时间:2026/5/16

更新时间:2026/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