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先整理材料,再由律师评估
律师接案入驻
律秤网公众号二维码

关注律秤网公众号

查看法律指南、工具入口和案情整理服务。

律师登录
律秤网

律秤网

法律服务与案件评估

首页找律师法律指南案例法规用工具关于我们
开始案情梳理400-886-0612
首页找律师法律指南案例法规用工具关于我们
开始案情梳理律师接案入驻律师登录
关注公众号
律秤网公众号二维码
400-886-0612
开始案情梳理
律秤网

律秤网

围绕常见法律问题、工具测算和案件整理,帮助用户先把事实说清楚,再提交给律师进一步评估。

服务入口

  • 常见法律问题
  • 法律指南
  • 找律师
  • 案例法规
  • 法律工具

关于律秤网

  • 平台介绍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联系方式

  • 咨询热线:400-886-0612
  • 服务时间:工作日 9:00-18:00
  • 提交案件

参考资源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裁判文书网中国法院网中国政府网

Copyright 2026 律秤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2025156482号苏公网安备32050802012238号
法规列表

法规详情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然灾害应急避险中人员强制转移的决定

行政·法律·未知机构

正文

(2016年12月23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避免、减轻洪水、台风和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包括次生灾害,下同)引发的社会危害,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特作决定如下:

在可能发生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自然灾害时,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预警等级和预警范围,根据必要、及时的原则,依法组织转移易受自然灾害危及人员,并妥善做好临时性安置工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关单位应当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易受自然灾害危及人员应急避险工作。

易受自然灾害危及人员应当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配合应急避险转移。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采取措施,强制带离危险区域。转移指令解除前,被转移人员不得擅自返回危险区域,对擅自返回危险区域的人员,经劝导仍拒绝离开的,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采取措施,强制带离危险区域。对妨碍应急避险转移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律秤网

律秤网®是一个 AI 法律服务平台,专为个人和中小企业设计,帮助用户快速理解法律问题,并智能匹配合适的律师资源。平台运用 AI 技术和大数据分析,对用户需求进行梳理,识别潜在风险,并高效连接专业律师,为法律咨询提供可靠支持。平台重视用户隐私与信息安全,让用户在使用过程中更加放心。律秤网让法律服务变得更高效、更清晰、更安心,让用户遇到问题时不再迷茫,帮助用户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提供可信赖、专业、便捷的法律支持。

基础信息

效力状态: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2016-12-23

创建时间:2026/5/16

更新时间:2026/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