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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目录(第五批)

民事·法律·未知机构

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

予以废止的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

有关司法解释目录(第五批)

法释〔2002〕6号

(2002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14次会议

通过 2002年3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布

自2002年3月10日起不再适用)

序号 | 司法解释名称 | 发文日期、文号 | 废止理由 1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应向何地法院提出的批复 | 1985年1月17日法(研)复〔1985〕5号 | 已被1991年4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代替。 2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对没有严重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当事人采取的强制措施能否纠正问题的批复 | 1986年4月2日法(研)复〔1986〕14号 | 已被1992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法发〔1992〕22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代替。 3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申请强制执行仲裁机构的调解书应如何处理问题的通知 | 1986年8月20日法(经)复〔1986〕26号 | 原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有关规定作出的该司法解释不再适用并且其内容已被1994年8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代替。 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认真办好外地法院委托事项的通知 | 1988年1月20日法(经)发〔1988〕2号 | 已被1993年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法发〔1993〕26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相互办理委托事项的规定》代替。 5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济纠纷案件复查期间执行问题的批复 | 1989年8月8日法(经)复〔1989〕6号 | 已被1991年4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代替。 6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纠纷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翻悔可否按原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问题的批复 | 1989年9月16日法(经)复〔1989〕9号 | 已被1998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法释〔1998〕1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代替。 7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未按民事调解书指定期间给付金钱的义务是否应当支付延期履行的债务利息的复函 | 1992年5月4日法函〔1992〕58号 | 已被1992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法发〔1992〕22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代替。 8 |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在财产保全时为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当事人应否在判决书或调解书中明确其承担的义务及在执行程序中可否直接执行担保人财产的复函 | 1994年4月11日法经〔1994〕90号 | 已被1998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法释〔1998〕1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代替。 9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诉讼前扣押船舶的规定 | 1994年7月6日法发〔1994〕14号 | 已被1999年12月2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代替。 10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银行贷款抵押财产执行问题的复函 | 1994年12月16日法经〔1994〕334号 | 已被1998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法释〔1998〕1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代替。 11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信用社非法转移人民法院冻结款项应如何承担法律责任的复函 | 1995年5月5日法函〔1995〕51号 | 已被1998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法释〔1998〕1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代替。 12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的一个分支机构已无财产法院能否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财产问题的复函 | 1995年12月6日法函〔1995〕158号 | 已被1998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法释〔1998〕1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代替。 13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分工问题的通知 | 1996年4月29日法发〔1996〕12号 | 已被1998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法〔1998〕7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代替。 1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信用社擅自解冻被执行人存款造成款项流失能否要求该信用社承担相应的偿付责任问题的复函 | 1996年6月6日法函〔1996〕96号 | 已被1998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法释〔1998〕1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代替。 15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宜冻结证券交易账户的函 | 1997年8月1日法函〔1997〕91号 | 已被1997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7〕27号《关于冻结、划拨证券或期货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经营或期货经纪机构清算账户资金等问题的通知》代替。 16 |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关于不宜冻结、划拨证券经营机构在其交易资金结算账户上的存款问题的函 | 1997年9月3日法明传〔1997〕324号 | 已被1997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7〕27号《关于冻结、划拨证券或期货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经营或期货经纪机构清算账户资金等问题的通知》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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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2002-03-06

创建时间:2026/5/16

更新时间:2026/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