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先整理材料,再由律师评估
律师接案入驻
律秤网公众号二维码

关注律秤网公众号

查看法律指南、工具入口和案情整理服务。

律师登录
律秤网

律秤网

法律服务与案件评估

首页找律师法律指南案例法规用工具关于我们
开始案情梳理400-886-0612
首页找律师法律指南案例法规用工具关于我们
开始案情梳理律师接案入驻律师登录
关注公众号
律秤网公众号二维码
400-886-0612
开始案情梳理
律秤网

律秤网

围绕常见法律问题、工具测算和案件整理,帮助用户先把事实说清楚,再提交给律师进一步评估。

服务入口

  • 常见法律问题
  • 法律指南
  • 找律师
  • 案例法规
  • 法律工具

关于律秤网

  • 平台介绍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联系方式

  • 咨询热线:400-886-0612
  • 服务时间:工作日 9:00-18:00
  • 提交案件

参考资源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裁判文书网中国法院网中国政府网

Copyright 2026 律秤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2025156482号苏公网安备32050802012238号
法规列表

法规详情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若干问题的决定

行政·法律·未知机构

正文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若干问题的决定

(2019年5月23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

一、废止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条例》。

二、本市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不一致的,停止实施。

三、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决定,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外商投资促进和便利化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

区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决定,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外商投资促进和便利化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

市、区人民政府依据前两款制定的政策措施应当有利于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规范外商投资管理。

四、本市积极争取国家设立特殊经济区域或者实行外商投资试验性政策措施,促进外商投资,扩大对外开放。

五、本市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工作机制,积极营造内外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本市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

六、市、区人大常委会应当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及本决定实施情况的监督。

本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律秤网

律秤网®是一个 AI 法律服务平台,专为个人和中小企业设计,帮助用户快速理解法律问题,并智能匹配合适的律师资源。平台运用 AI 技术和大数据分析,对用户需求进行梳理,识别潜在风险,并高效连接专业律师,为法律咨询提供可靠支持。平台重视用户隐私与信息安全,让用户在使用过程中更加放心。律秤网让法律服务变得更高效、更清晰、更安心,让用户遇到问题时不再迷茫,帮助用户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提供可信赖、专业、便捷的法律支持。

基础信息

效力状态: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2019-05-23

创建时间:2026/5/16

更新时间:2026/5/16